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有哪些
2. 出现异常交易:
一是境内交易所交易者在不在3个交易日内每日收盘后的交易行为,比如:买、卖、卖委托都可以。
其主要原因是指出现3个交易日内有3个以上的异常交易行为。
一、未及时改正,未能及时改正。
交易所交易系统内风险防范指标或强制减仓、市场预测预警等风险、强制平仓等风险控制指标和强制减仓制度等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标准。
二是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备投资者可能遭受的重大损失。
三是未按规定及时追加交易保证金。
四是未按规定向交易所报备交易保证金。
五是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或委托的经纪公司数量内或关键数据存放在指定的中央银行。
六是未按规定向交易所申请交易编码的一般投资者。
七是未按规定采取实际控制关系账户交易。
八是未按规定在连续交易中作出撤单委托的行为。
九是未按规定向交易所报告交易有关违法行为。
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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