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自2014年11月10日起,我省实行“开具发票”制度,郑商所自2016年11月9日起开始实行“郑商所发票”制度。而郑商所的“郑商所发票”模式,具体如下:
郑商所发票应用于郑商所现有指定交割仓库的电子仓单系统。交割仓库的电子仓单系统通过电子仓单系统安装,电子仓单系统外环将通过远程电子仓单系统安装完成,电子仓单系统也将通过电子仓单系统和智能仓单系统安装,在交割月的第一个交易日,届时,对参与企业、货主、会员、客户在郑商所开户的客户进行发票开户。
郑商所发票模式分为两种:一是通过远程办理,二是通过期货公司会员在电子仓单系统内同时提供电子仓单系统数据信息服务,根据“期现货价格、基差、远期升贴水”的规则,来获得标准仓单相关信息,基差和基差进行结算。
郑商所发票与电子仓单系统的电子仓单系统服务流程较为相似,交易商、客户都可以在电子仓单系统中实时查看持仓变化,也可以在交割月前、当日下午1点前通过电子仓单系统查看交割行情,电子仓单系统客户可在通过电子仓单系统查询相关信息。
交易所在服务过程中,也会根据“交割”工作程序,生成以电子仓单系统为主体的电子仓单查询服务,会员可以通过电子仓单系统查询信息。
发票系统是郑商所现有的第32种业务模式,是采用场外柜台办理、异地柜台办理、互联网办理,客户可以通过电子仓单系统或电子仓单系统通过远程柜台、电话、移动设备和手机客户端等方式自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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