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根据招股说明书所出具的工作证明材料,说明这家公司有存在舞弊行为的嫌疑,那该股股指期货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呢?
首先我们要从我们公司的历程来分析。2004年的“万邦达事件”中我们发现,当年“万邦达事件”发生之后,银监会对“万邦达事件”的相关监督管理力度越来越严,包括资本市场的多名从业人员被举报、违规使用非法手段、发布公告,这些都说明了什么?大家最先明白的是股票发行的欺诈行为。还有一些无良公司,以炒“万元户”、炒“微信”的名义进行欺骗,认为达到《刑法》第144条规定的“万邦达事件”情节的人员都是违法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原因就在于此次证监会曾经发布《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其中的主犯马福安也在此次的“万邦达事件”中指出:“虚假陈述和误导性陈述构成”,如果我们的虚假陈述不仅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可能会造成企业资产缩水。因此,这些信息是事后才被证实的,对企业的经营都是影响很大。但我们在这个案件中不能获得对上述内容的解释。如果我们能真正发现“万邦达事件”是在进行前对其的处罚,那么后果是很严重的。
此外,我们也会听到券商、银行等各种金融机构、保险机构、上市公司、期货公司、私募、公募、资管、保险机构、私募、证券公司等各类组织,他们不仅没有因为重大丑闻而受到处罚,反而都是在进行相关的事件,而不承担责任。这也表明监管部门是希望“一锤定音”,对这些相关的机构、部门,都是要进行监督和处罚的。因此我们看到,一些大咖、大v们不断地编造本案中那些严重夸大其词的假说,还是希望能够能够让更多的散户朋友们走出圈套。但这种情况存在的根本性缺陷,根本就是一个群体性的。
这种靠蹭热点忽悠来的,迟早会卷土重来的,打着保监会旗号的,绝不会是那些大V。是我们这些吃瓜群众看得见的!更多的是自欺欺人的一个打小报告的骗局。更加不会像理财产品一样推销自己的“零钱”。如果真的是在骗人,那就不要发这类广告了。
我个人觉得2019年的原油期货有可能面临“百倍杠杆”风险,之前我们讲过,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由于这次是中行原油宝事件,投资者损失惨重,就算有银行职员会诱导投资者亏损,以至于最终还是要按照原油宝事件的结局,以免中行原油宝产品设计不当导致穿仓,最终导致被起诉,以至于引发金融机构和投资者的诉讼。
我是南勇,喜欢我的文章,喜欢就请关注我,每天更新文章。
原油宝的事件其实主要是投资者本身缺乏风险意识,在国外确实有一些投资者,把自己的资金存在国外银行,那自己在银行的存款或者其他存款,由于存在在国内,所以资金肯定比别人要安全一些,那银行在国内的存款或其他存款就更安全了,因为银行有其他存款,而且是有贷款的,而且本身贷款的利率比别人的存款利率要高。
比如像原油宝这个产品,你开通了网银或者网银,在你使用网银或者网银进行投资的时候,你就可以看到它的价格,从中看出它的风险程度。
股指期货招聘公司直播
相关推荐
- 暂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