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期货交割月不能委托了?
期货交割月是期货合约规定的最后交割日期,所有期货合约在交割月结束时都需要履行交割义务。在交割月期间,期货交易所不允许投资者通过委托来进行新的开仓交易。这是因为交割月的到来标志着期货合约即将到期,期货交易所需要保证交割的顺利进行,防止市场波动过大。
期货公司可以接受什么样的委托进行期货交易?
期货公司可以接受投资者的委托进行以下类型的期货交易:
1. 开仓委托:投资者可以通过期货公司委托开仓,即买入或卖出期货合约。开仓委托是投资者进行期货交易的首要方式。
2. 平仓委托:投资者可以通过期货公司委托平仓,即将已持有的期货合约卖出或买入,来平仓投资头寸。
3. 止盈委托:投资者可以通过期货公司委托设置止盈价位,在期货合约价格达到止盈价位时自动平仓,以获取盈利。
4. 止损委托:投资者可以通过期货公司委托设置止损价位,在期货合约价格达到止损价位时自动平仓,以限制亏损。
需要注意的是,期货公司接受的委托需要符合期货交易的规则和限制,同时也要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和交易策略进行适当的委托操作。